当前位置:首页> 正文:被指炒作?全面梳理“拼多多购买特斯拉”事件始末
2020/8/18 9:25:07 黑船来航 原创
作者 | 黑船来航
出处 | AC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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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下旬,拼多多推出特斯拉促销活动。该平台入驻商户“宜买车汽车旗舰店”宣称一款品名为“特斯拉Model 3 2019款 标准续航后驱升级版”的轿车以25.18万元价格促销。这一价格比起特斯拉公开售价优惠近2万元。
得知这一情况后,特斯拉随即辟谣,表示“未参与拼多多团购的相关活动。若出现任何关于团购的问题,特斯拉方面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参与此次活动的一名武汉车主按照该相关购买流程,并通过特斯拉官方网站支付1000元定金后,登记了本人的相关购车手续。随即,将购车款支付到拼多多指定收款账户,再由拼多多方面完成车辆代付,金额为27.055万元。加上车主的1000元定金,恰好是特斯拉公布的27.155万元的购车价格。
进入提车环节后,车主主动向特斯拉方面告知,该车辆付款方式是由拼多多方面“代付”。而后,一位负责车辆交付的拼多多员工乐福告知车主,因涉嫌违反特斯拉“禁止转卖”的相关条款,因此特斯拉拒绝向车主交付车辆。8月15日晚间,特斯拉方面表示:已经关闭了这名车主的Model 3订单。
对此,乐福表示:消费者主动告知特斯他接受了拼多多的补贴,车辆将用于自用,没有转卖的目的;拼多多与宜买车方面履行承诺,已经提供了2万元购车补贴;同时,拼多多与特斯拉均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
01
武汉被拒,上海交付?
拼多多沪上特斯拉车主顺利提车
按照特斯拉此前的说法,通过此次拼多多购车活动的武汉消费者因“涉嫌违反‘禁止转卖’”条款,不予交付。有趣的是,据《东方网》报道,8月16日,特斯拉向一位参与这一活动的上海车主履行了交付手续。该车主已经顺利提车,并成功办理保险。
据悉,车主姓秦,通过参与拼多多的“限时秒杀”团购特斯拉活动后,同样以251800的价格购得该车辆。秦先生将车款付给拼多多平台后,个人信息同时提供给宜买车旗舰店,宜买车旗舰店便代替秦先生在特斯拉官网创建了购车订单。
8月3日,秦先生就车辆交付问题与特斯拉联系,后者便和秦先生建立了交付对接群,宜买车旗舰店未参与到此次对接流程,之后均由秦先生自己与特斯拉交付工作人员沟通,最终顺利提车。
秦先生表示,虽然特斯拉合同里写着不允许转卖售卖,但宜买车旗舰店用的是他个人名义下的订单,根本不涉及这个行为,"也没有用对公账户付款,然后再把车过户给我。就是以我个人名义下单。"秦先生认为,特斯拉如果拒绝交付是完全没道理的。
同样是通过拼多多购车,武汉车主与上海车主的购车结果截然不同,前者订单被特斯拉取消;后者顺利实现提车。
对此,AC汽车就这一问题致电特斯拉400电话,工作人员询问过知情人事后表示:经核实,武汉车主通过其他商家的名义购买下单,对特斯拉造成了隐瞒下单的真实情况,属于“违约转售”。特斯拉的条款中有“禁止转售”的项目,因此特斯拉方面拒绝向武汉车主交付,所以取消了这一个订单。
对于所谓“转卖”,特斯拉工作人员表示:车主通过拼多多或者其他商家下单(购车),使得特斯拉不了解真实的购车情况,属于违约转售。
AC汽车表示不解并提问:“上海车主同样通过拼多多购买,为何得以实现交付?”。
特斯拉工作人员回应:武汉车主下单付款并非“他自己的账户”,后续的钱款是由“拼多多代为支付”;而上海的车主是由“个人的账户下单并支付购车的”。
对于该名工作人员表示的“个人账户支付问题”,AC汽车追问:“具体的付款账户是否是其上海车主本人的银行账户?”
这名特斯拉工作回应:“我了解的情况是他(上海车主)用个人账户在我们(特斯拉)这里下单购买。”
在AC汽车就这一问题进一步追问下,该名工作人员表示:“您觉得这个情况,我方便跟您沟通吗?”
最终,这位特斯拉工作人员未能明示上海车主付款的银行账户的是否属于其本人。
结合前文所述,AC汽车通过梳理得知:武汉车主获得拼多多团购资格后,其本人在特斯拉官网建立购车订单并支付定金,剩余车款交由拼多多方面,并由“拼多多代为支付”。提车时,车主明示“通过拼多多购买”,最终导致订单被特斯拉方面取消;上海车主获得该购车资格后将购车全款一次性支付给宜买车旗舰店(拼多多特斯拉团购合作方),后者代替该车主在特斯拉官网创建订单同样没有直接将钱款转给特斯拉。最终因“个人账户下单并支付购车”得以成功提车。
02
律师:“特斯拉没有拒绝交付的理由”
(本节“车主”均指武汉车主)
本次事件最大争议点,莫过于武汉消费者、特斯拉、拼多多三方围绕车辆交付问题引发的争执。
公开报道显示,武汉车主以本人的名义,在约定时间内由拼多多代为支付了相应的价款,特斯拉以“拼多多方面存在转卖”且“非善意”为由,拒绝向车主交付车辆。在上海某律师事务所一位张姓律师看来应回归卖车行为本身“成立与否”与“拒绝交付的理由合法”,继而进行讨论。
成立与否?“转卖”与“非善意”
转卖即转手售卖,把买进的东西再卖出去。(来源:百度百科)根据汽车交易的相关流程可理解为车辆所有人发生发生二次及以上变更的交易行为。而特斯拉所谓的转卖,可以理解为间接通过特斯拉向车主提供新车交易的行为。
通过公开披露的资料来看,车主购买Model3并未发生所有人的二次及二次以上变更。在法律学着朱纪罗看来:“设置这样的条款,目的是直接面向最终客户销售汽车。”为防止非授权经营渠道在车辆售卖环节加价,损害消费者利益。
“就现有信息而言,拼多多方面提供的交易价格比特斯拉低2万元。无论前者是否获利,对消费者而言均是有利的,消费者选择支付更少的价格购买同种商品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代替消费者支付的目的,在于让这2万元补贴切实发放到真实买家手中。在我本人来看,拼多多还维护了特斯拉所谓‘禁止转卖’条款。”
就购车款的支付问题而言,张律师认为这是一种垫付行为。“比如在4S店购车,可以通过多个账户向经销商支付部分或全部的车款。就像用父亲的账户付款,购车发票写儿子的名字一样。对于主机厂而言,只要接受足额的价款就应当认定支付行为已经得到双方的认可。”
至于 “非善意”,在法律中通常理解为:当发生利益或权利冲突时,不保护非善意行为人的权利或利益。“拼多多和宜买车双方发起的购车活动,自掏腰包补贴消费者,不论是宣传造势,还是谋求长远利益,最终转入特斯拉的车款是特斯拉规定的价格。就特斯拉而言,他(特斯拉)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损失,反而还增加了销售利润。好比一个人站在商店门口,在消费者购物时主动帮助消费者承担一定的购物金额,从而促成交易。某种意义而言,这就是一个促销行为罢了。”
按照合同生效的形式与实质要件简单理解来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支付合理价款;接受相应价款;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指向明确理应认定合同成立。
因此,张律师认为武汉车主的购车合同应当认定是“有效”的。
拒绝交付的理由是否合法
从特斯拉提供的文件来看,“禁止转卖,Tesla直接面向最终客户销售汽车,对于任何我司认为其目的是为了转卖的订单或者有其他非善意目的的订单,我司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首先,我认为这几名当事方的合同是成立的。”张律师解释:“特斯拉所谓的‘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类似于早年间的‘最终解释权’。”张律师进一步表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明确经营者“不得已‘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该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强制规定,是无效的条款,并不能免除显影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商家收到了相应的价款就应该完全履行合同——即:交付车辆。若依旧拒绝交付,消费者可以向拼多多、宜买车、特斯拉任何一方提出主张,上述三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在我看来,这个事情就是平台自己贴钱销售的一种促销手段。特斯拉与消费者才是真正的买卖主体;拼多多和宜买车更像是通过‘赔本赚吆喝’增大关注的宣传行为。总而言之,车主得实惠,平台做宣传,特斯拉增加销量。应该(特斯拉)没有拒绝交付的法定理由。”
03
声音:特斯拉与拼多多“涉嫌炒作”
随着“特斯拉拒绝交付拼多多车主”这一事件的逐步“发酵”。有网友指出这是“拼多多与特斯拉”之间的炒作。
一位来自浙江宁波的网友表示:“特斯拉是会交付(武汉车主)的,上海这个哥们被新闻爆出来了,不排除特斯拉回收该车;宜买车花10万块钱成了特斯拉的热度(指:团购名额5人,每人补贴2万元),拼多多反正一份没花,稳赚不赔。”
一位来自杭州的网友对上述观点同样认同,认为10万元的补贴引发了各大新闻媒体的关注,是一种宣传手段。
一位二网车商称:“拼多多是以新车交易概念切入汽车行业的大型电商平台;而特斯拉又处在电动车的‘龙头老大’地位。双方如果真像公开信息所说的那样‘相互指责’,为何不互相起诉,直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海和武汉的车主都是以本人名义购车,也都没有直接由本人转款给特斯拉,为何一个能提车,一个被取消订单?这就跟之前那个把蔚来logo倒过来的牌子一样(指:微佳电动车),花点小钱引发全国舆论关注。在我看来就是这个目的。”
对此,AC汽车就“双方炒作问题”分别致电特斯拉与拼多多的400官方客服电话。截止发稿时,双方工作人员均未对此问题予以任何回应。
最新消息显示,昨日,这位武汉被拒车主称:“一直提不到车,我会起诉特斯拉。”拼多多方面表示:会继续积极配合落实消费者的车辆交付工作,如果消费者本人希望维权,公司也会尽最大努力协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特斯拉方面也在当日向媒体透露:若该车主通过官方渠道下单,特斯拉将提供一定的弥补措施;如果车主决定起诉拼多多,特斯拉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