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5/27 17:12:20车内韩车原创综合
维修企业用“赌”的办法来应对超长质保,不但改变不了被动应付的地位,还可能涉嫌违法。
上周,某保险公司给几乎所有合作中的汽车维修企业送去一份《保险事故车辆维修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核心内容要求承修企业对保险事故维修涉及的油漆及配件项目承担五年质保责任,引发行业极大争议。
很多人觉得该保险公司推出如此条款目的如下:
1.保险公司作为事故车维修的最大支付方,面对配件价格频繁调整的情况,希望通过延长质保期来降低自身的赔付风险。
2.通过要求修理厂承诺更长的质保期,保险公司可以在发生质量问题时减少赔偿支出,从而控制成本。
3.通过超长质保能够吸引更多消费者的关注和选择,使消费者觉得该保险公司更加可靠、值得信赖,而良好的品牌形象可以为商家带来更多的客户资源和市场份额。
这些总结似是而非,容易带偏节奏。笔者看来,超长质保其实是车险行业的弊端越来越接近于总爆发的一个信号。
01、超长质保能否堵住配件质量漏洞?
对于事故车维修中的配件价格,各保险公司都有一个内部的核损价格,这个价格分为4S店价和市场价。
4S店价的主要来源是各品牌主机厂网站上公布的最终用户价和各4S店实际维修价格清单的汇总统计;对于签订了总对总协议的,这个价格则直接由主机厂提供最终用户价明细表。
所以这些价格实际上已经被多渠道相互验证过,并且能确保价格信息的实时更新,不存在保险公司面对配件价格频繁调整的情况。
所以寄希望通过延长质保期来降低自身的赔付风险就是无稽之谈,超长质保与配件价格变动频繁,这两者之间是不沾边的事情。
保险公司在对4S店的实际操作中,先是在最终用户价上9折,然后再结合与4S店之间的保费完成率、送修比等业务指标的达成情况,在9折后的价格基础上再核定一个折扣,最终形成赔付时的核赔价格。
市场价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在市场上能买到的配件价格,但是这个市场在哪里?这个市场里能买到的配件到底是拆车件,还是再造件,还是副厂件?无人回答!
如果说4S店价无论最终核赔价格是否合理,总还有规律可行,那么市场价基本就是一团浆糊了,没个准。
保险公司在对非4S店的实际操作中,多数是在4S店最终用户价上7折作为市场价;如果在实际维修价格清单的汇总统计中出现了更低的价格,那么这个更低的价格就会成为新的市场价。
如果这个修理厂也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费任务协议并完成,则会在工时费的价格上向4S店的标准看齐,否则在工时费的赔付标准上再砍一刀。
在这样的配件核赔价格机制下,就算是4S店,其事故维修的配件核赔价格也很可能会击穿其成本价。4S店的配件加价率普遍不超过30%,也就是最终用户价为130元的配件,4S店的购入成本不大可能低于100元。
假设这家4S店没有完成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保费任务(这种情况现在是常态,完不成保费任务可以买保费,但那是另一个话题了),配件价格又被打了9折,那么这个130元的配件的核赔价格就是130*0.9*0.9=105.3元,扣除各项税费和仓储陈本、资金成本、人工成本后,4S店几乎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亏损。
为了避免亏损的发生,以次充好、以修代换等坑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就越来越普遍了,我在《“玛莎拉蒂4S店27万修车”事件解读:事故车行业到底藏有多少黑幕?》这篇文章里有具体案例的介绍,感谢兴趣的铁粉可以移步阅览,就像那辆玛莎拉蒂的事故维修那样,27万的维修最后捅出了55万的大篓子,导火索就是承修的4S店以次充好、以修代换的恶行被车主发现了。
4S店尚且如此,在社会修理厂想得到原厂配件的维修就更不可能了。
保险公司为了“规避”配件价格打折导致承修企业“以次充好、以修代换”等道德风险的发生,采取了维修前拍照、新旧件对比、维修后复勘等防伪手段,但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毕竟只是看得多,修理厂则是修得多,谁的经验更丰富一目了然。
于是就有了这么一个对修理厂请君入瓮、对保险公司自己金蝉脱壳的招数,让承修的修理厂自己承诺一个超长质保,就算承修的修理厂用了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只要5年内没发生质量问题,也算是给了车主一个交代。
因为原厂配件的维修质保期基本都是一年两万公里,而且保险公司就这么核赔也不吃亏;如果5年内出了质量问题,那就是承修的修理厂道德沦丧,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保险公司反正只核赔这么多钱,修理厂既然同意了用这个配件价格承修并作出了5年的质量承诺,那么后续的一切就与保险公司无关了!
02、修理厂为何愿意签约沦为“赌徒”?
保险公司5年质保的小九九说完了,维修企业是啥反应呢?
据我这几天的实际调查,维修企业几乎无一例外的都在第一时间就签字同意了!
前面说了,原厂配件的维修质保期基本都是一年两万公里,这个5年不限里程质保大大超过了所有的维修质保标准,他们是疯了吗?
当然不是,只是因为他们不敢!因为在车险市场里面,人太平的市场份额在2024年达到54.5%,在2025年一季度达到了57%。在“社会年度总维修能力富余的程度大于60%”的今天(详细数据分析见《未来50%修理厂会被淘汰?做到这几点,就是“剩者为王”》),不签这个补充协议就意味着放弃一大块事故车维修业务,等着“饿”死。
等着“饿”死自然是不可能的,汽修行业早就是一个“累死自己卷死别人”的烂泥地了,在跟这些维修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访谈时,他们都提到了一个字:赌!
赌自己不是最先这么倒霉被抓包的;赌自己就算倒霉碰上了也能躲得掉或赔得起;赌这个补充协议会因为很多“别人”反对而执行不下去:
最后最重要的,赌自己可以堤内损失堤外补,在其它方面可以把损失提前找补回来,把这看作增加了经营成本,用更高的利润对冲就好。
当然,维修企业用“赌”的办法来应对超长质保,不但改变不了被动应付的地位,还涉嫌违法。主动应对的方法有3个,并且缺一不可:
1、维修企业需要成立一个代表整个行业的协会组织,由协会出面与保险公司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如交通管理、运输管理等)等等,进行关系到整个行业利益的事件进行沟通,避免被各个击破。
2、不要与任何保险公司签署任何类似于“代赔”或“直赔”这样的协议,正如我在另一篇文章里说过的:维修企业面对的唯一也是最终客户是车主!不是也不该是保险公司!维修企业维修事故车,能且仅能从车主手上收取费用,能且仅能与车主就维修范围、维修方式、维修质量、维修金额和维修时间达成共识而不是保险公司!
越过车主获取保险公司的“直赔”不是便利了自己,是便利了保险公司给维修企业插上吸血的抽水马达!
3、坚决对保险公司“资源换资源”的潜规则说不。从本质上来说,投保车辆出险,不是保险公司的“资源”,保质保量、及时高效地为出险车辆提供维修服务,是它们应尽的义务和法定的责任!
保险公司没有权利强制指定事故车辆的承修单位,《机动车商业车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 保险责任 第十五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维修机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无法协商确定的,双方委托共同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这一条明确指出“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进行后续的事项,维修企业可以协助被保险人、站在被保险人的立场、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与被保险人一起跟保险人协商事故维修事宜。
03、事故车维修市场矛盾的真正源头
不过话说回来,超长质保这件事一味地埋怨保险公司有失公允。
其实从新能源车险普遍亏损就可以看出,新能源车险亏损最大的窟窿之一就是配件价格昂贵,但是配件价格昂贵的根儿不在维修企业这儿,在主机厂那里。
主机厂对原厂配件有着绝对垄断的市场地位,主机厂制定的配件价格成为了其它一切形式的配件(拆车件、再造件、副厂件等)的定价基础。
保险公司极限压榨维修企业的配件利润,必然导致假冒伪劣配件盛行,现在想用一纸超长质保的文书来达到事故维修市场的配件规范化,无异于缘木求鱼,不如另外想辙。
比如把心思放在跟主机厂谈判,甚至在车型开发之初就联合起来,通过对应的结构设计,把事故碰撞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下来。
总的来看,超长质保解决不了假冒伪劣汽车配件横行无忌的问题,极限压榨维修企业配件利润以后,难道准备再出台一项超超长质保的补充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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