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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车辆购置税法》7月1日起实行:税率10%、5种车辆免征购置税

2019/1/2 12:29:07 ac汽车 AC汽车

根据《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五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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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汽车讯】1月2日消息,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五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据AC汽车了解,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如下: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另外,未满足免征税要求的车辆按照下列规定来确定计税价格: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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